【招生公告】无锡市梁溪区南长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
2019/5/28 9:06:11
为更好地服务家长,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,缩短现场报名时间,本次招生采用网上家长填报《无锡市梁溪区幼儿园小班户籍适龄幼儿信息采集表》、幼儿园现场核对信息等方式进行。
(一)家长网上填报信息:6月2日—6月4日(逾期平台自动关闭)
(1)方式一:登录网站;进入“无锡幼儿教育”界面,点击“信息采集”,选择无锡市梁溪区南长中心幼儿园,按步骤填报《无锡市梁溪区幼儿园小班户籍适龄幼儿信息采集表》。
(2)方式二:扫描下方“无锡幼教云”二维码,点击“关注”,进入公众号;进入“幼儿信息采集”界面,选择无锡市梁溪区南长中心幼儿园,按步骤填报《无锡市梁溪区幼儿园小班户籍适龄幼儿信息采集表》。
家长可登陆“无锡幼教云”公众号查询初审结果,初审通过的家长将会收到幼儿园“现场审核”的相关短信通知。
(1)由1名法定监护人(父亲或母亲)凭短信通知,在短信通知时间段,带好相关校验材料,凭网上信息采集登记编号前来幼儿园(地址:南下塘67号),办理现场审核报名(不需要带孩子来园)。
(2)审核所需材料有:户口簿(父母、幼儿均需要)、房屋产权证、幼儿出生证、幼儿保健手册等相关证件。(均为原件及A4复印件;户口簿每页均需复印)
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户籍内适龄幼儿,持相关证明及材料,按正常入园办理:
(1)适龄幼儿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常住,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(含武警)或出国定居、在外地工作的(需提供外地的户籍证明、户籍地的就业证明和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)。
(4)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(含武警)或长期因公出国(境)、支援边疆建设,适龄幼儿为服务区单立户籍,或投靠亲属在服务区常住的。
(5)监护人确无自有房产,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,常年同住,且无户口迁移史的。
(6)因棚户区改造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被征收户子女,且征收补偿协议书在三年内的。
1、报名只限于具有服务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家庭,适龄幼儿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相同,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。
2、新生入园须当年6月1日前在服务区具有一年及以上正式户籍和房屋产权证,并实际居住满一年。
3、一户地址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园机会(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)。
4、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按要求在相应时段内完成招生流程各阶段工作(不需要提前排队),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
5、所有网上填报的信息、现场提供审核的资料、证件等请务必属实,若有伪造、虚假现象,幼儿园不予接收,并将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,其后果将由家长自负。
6、因招生人数有限,在确保符合条件服务区内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园后,方可照顾外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。
7、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、公平、公正,当符合入园条件的户籍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,招生录取按照条件顺序进行。
六、招生咨询电话:85012723--802,上午9:30-11:30,下午13:30-15:30